中国航海学会磁罗经技术服务部-章程
中国航海学会磁罗经技术服务部章程
为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加强磁罗经技术服务工作,并使之正规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船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特成立磁罗经技术服务部,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机构的设置
(一)机构设置
1中国航海学会内设立磁罗经技术服务部(下称总部);在有关的地方航海学会内可设立磁罗经技术服务部(下称分部);分部之下可视具体情况再设立磁罗经技术服务站(下称站),统称为磁罗经技术服务部。
2. 分部的设置。本着方便船舶、服务船舶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在具有磁罗经技术力量、并已成立有航海学会的地区,考虑合理分布的前提下,经报请总部批准后建立分部。对个别未成立地方航海学会的地区,总部可作为特殊情况做安排,其分部应挂靠在指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