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加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和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部署,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40号)和《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执行。
二、组织形式
受部委托,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承担并组织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主办,中国航海学会协办。相关评审材料收集汇总、申报人员资格初审等具体工作由中国航海学会承担。
三、评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