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 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0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
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提高磁罗经校正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