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一、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技进步奖项目

特等奖(2 项

1.海船智能航行关键技术研究与“智飞”轮示范应用

主要完成人:张宝晨、史世武、耿雄飞、姜海鹰、张鹭、王晓原、蔡玉良、殷非、苏丽、马枫、王玉林、于巧婵、朱慎超、王勇、孙武、姜雨函、文捷、李亚斌、徐加庆、董晓斐、杨宗伟、洛佳男、孙旭、刘彬、王立鹏、刘东航、姚望、余锦超、俞毅、沈洪福

主要完成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智慧航海(青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青岛航运发展研究院、华洋海事中心有限公司

2.乌江构皮滩超高水头组合式多级升船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未定义

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大使申请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航海科普”品牌形象,调动广大航海科技工作者更加积极投身科普事业,发挥航海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大使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航海科普大使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凡中国航海学会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以及地方航海学会,均可向本团体推荐航海科普大使候选人。

2.凡中国航海学会的个人会员,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推荐。退休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所在省、市地方航海学会进行推荐,或联系本团体秘书处,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由秘书处统一推荐。

(二)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学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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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丰富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类型,提升科普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科普需求,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航海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范围和第三章申报条件的高校、展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或依托单位)须为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加入会员,并同时准备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材料。

3.单位会员申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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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航学发〔202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航海领域团体标准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大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现依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1.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有利于推广航海领域的水运、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与现行的国标、行标等重复和冲突。

3.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关于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全国科普月优秀作品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荐2025年全国科普月优秀作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基于我会在全国科普月平台发布的科普活动,由学会秘书处牵头认真审核有关作品内容,从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遴选出科普展览1项、科普展演1项、科普活动案例3项,共计5项科普作品,现对拟推荐的科普作品予以公示。

1.科普展览:

(1)“明朝造船记”百展百课系列科普活动

2.科普展演:

(1)家门口的科普乐园—南山村儿童之家深海科普基地建成暨首场深海科普系列展演

3.科普活动案例:

(1)2025年全国航海科普季收官暨“匠说航海”科普讲座

(2)“海洋强国梦 科普我先行”水上安全和海洋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3)2025北京城市副中心青少年帆船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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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航学发〔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中国航海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拟对《绿色航运走廊评价指南 第1部分:沿海》等2项团体标准准予立项(清单见附件)。

请牵头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建,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同时欢迎各会员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等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关于征求《沿海智慧航道分级建设导则》等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沿海智慧航道分级建设导则》等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6〕2-0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沿海智慧航道分级建设导则》和《潮汐河口生态友好型航道评价技术指南》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6年2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2026年新年献词

岁聿云暮,新元肇启。值此辞旧迎新、共赴新程的美好时刻,中国航海学会谨向全国航海学会会员、广大航海科技工作者、全体船员和奋斗在一线的各位航运工作者,以及长期关心支持学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海内外航海界同仁,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新年祝福!

2025年,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步伐坚实迈进之年,是学会深耕世界一流学会建设的攻坚之年。

这一年,我们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锚定“四个服务”职责使命,坚持党建引领,以学术立基、以科技赋能、以科普促融,汇聚众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在航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航程中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这一年,我们铸魂固本,党建引领凝聚共识。理事会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作用,以常态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以规范化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以严格意识形态责任制守牢前沿阵地,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开展同频共振,让红色基因在蔚蓝事业中赓续传承,为学会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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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链斗式连续卸船机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链斗式连续卸船机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链斗式连续卸船机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关于征求《船舶尾气烟羽黑度的测定照相法》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船舶尾气烟羽黑度的测定照相法》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船舶尾气烟羽黑度的测定 照相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6年1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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