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评审结果的通知
航学发〔2024〕161号
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航海学会开展对命名期满5年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核评审工作,并于2024年11月5日在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评审专家组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命名期满5年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核评审。经专家交流讨论及投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和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两家基地被评审为合格。经中国航海学会第六十八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公示,未收到异议。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评审结果
中国航海学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