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航学发〔2025〕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丰富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类型,提升科普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科普需求,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航海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范围和第三章条件的高校、展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或依托单位)须为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加入会员,并同时准备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