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科普号和航海科普信息员的通知
关于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科普号和航海科普信息员的通知
航学发〔2022〕2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推进科普中国供给侧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2〕24号),为赋能两翼全方位共建共享“科普中国”APP平台的内容、渠道、活动等优质资源,协同发展“科普中国”航海科普号,壮大科普员和创作者队伍,办好品牌科普活动,打造航海科普服务矩阵,现请各有关单位,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科普号和航海科普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中国航海学会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和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机构等,以及热衷航海科普教育工作的专家、学者、航海爱好者及个人会员等。
二、注册内容
(一)注册科普中国科普号(简称科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