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第二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5年第二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航学发〔2025〕1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航海领域团体标准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大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现依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1.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有利于推广航海领域的水运、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与现行的国标、行标等重复和冲突。
3.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