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

航学发〔2024〕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中国航海学会现启动2024年中国航海科技奖中的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航海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进步奖和发明奖”)的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度进步奖和发明奖的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逾期按下一年度申报处理。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时间安排。

二、奖项受理

1.进步奖申报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奖项的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其中,今年新增加标准研究类项目,凡航海领域发布实施一年及以上的国际标准(由ISO、IEC、ITU及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申报。

 2.发明奖申报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提名书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表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

三、申报要求

进步奖(标准研究类项目除外)和发明奖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系统http://kjfw.cinnet.cn进行填报,操作流程见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

标准研究类项目需提交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研究类)推荐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拷入U盘,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多渠道重复申报同类奖种评奖。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遵循严格、严密、严谨、严肃的科技创新工作原则,倡导科学、理性、平等、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假创新、伪创新和科技成果评价虚高的项目申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服务部   徐 静  电话:010-65299838

                                赵建虎 电话:010-65299862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9
       系统技术支持:王天天 电话:18210419079。
     

附件1: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研究类)推荐书

中国航海学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