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
(航学发﹝2012﹞51号 2012 年 6 月 14日发布)
一、宗旨
为鼓励各水上院校航海专业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专业,立志为发展祖国航海事业而刻 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特设立本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中的航海院校本科、专科,以及航海 中专学校上船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每学年评选人数为:上船专业在校学生人数每400人评选1名;不足400人的 按1名计算,超过400人的按1/400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评选人数。
三、奖励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