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分支机构工作的通知
(发布文件:2014年2月11日 中国航海学会 航学发〔2014〕10号)
各分支机构:
为加强中国航海学会(以下简称“本团体”)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发挥分支机构在发展组织、组织学术活动、服务会员和在航海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满足航海科技进步和本团体会员日益增长的需求,依据《中国航海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国航海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分支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分支机构组织活动
(一)分支机构(含:专业委员会,下同)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所组织的活动均属于本团体内部活动,必须在本团体《章程》以及经批准的该分支机构《工作条例》范围之内开展各项活动。
(二)参加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的单位应为本团体单位会员,参加活动的个人应为本团体个人会员,根据需要也可邀请非单位会员的代表和非个人会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