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航学发〔2025〕7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航海领域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奖种

根据《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可推荐航海领域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限额推荐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不超过1项,每个单位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最多1人。

学会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择优遴选,向交通运输部推荐。

推荐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三)推荐范围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会员单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应是获得2023年以来中国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

会员单位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时,应从获得中国航海学会相应的人物类奖项中推荐候选人。

二、推荐程序

(一)请候选项目根据提名奖项,严格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客观、准确。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 //www.nosta.gov.cn)下载。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二)推荐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推荐项目及提名书等有关材料(详见《通知》)报送至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部。

(三)学会将择优遴选形成中国航海学会国家科技奖提名名单上报交通运输部。

三、联系方式

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部  饶京川、龚家烨,010-65299795、65299790 邮箱:raojc@cinne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h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09室

附件: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