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航学发〔2025〕2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在航海领域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根据《中国航海学会科技评价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将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全年均接受成果评价申请。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接受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监督与指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出具技术证明文件。根据学会2025年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可申报本年度中国航海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二、受理范围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技术开发、社会公益、标准研究类的研究成果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均可申请。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需非密级,涉密的项目不予受理。同一科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评价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评价。

三、提交材料

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信息系统http://kjfw.cinnet.cn下载了解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后按要求进行填报,系统操作手册附后。

联系人:徐  静  电话:010-65299838

             饶京川  电话:010-65299795

             史天宇  电话:010-65299862

系统技术支持:王天天 电话:18210419079

 

中国航海学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