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航学发〔2026〕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学会授牌命名活动和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现就全面开展授牌命名活动与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学会授牌命名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

二、清理措施

1. 即日起全面停止“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不再开展相关评审命名和授牌活动。

2. 目前挂牌的所有基地,2026年到期的必须立即摘牌;尚未到期可继续悬挂,待到期后及时摘牌,不得再继续悬挂。

3. 学会将根据中国科协有关科普工作的要求,继续支持各航海科普教育场所和航海科普专家开展科普工作。2021年印发的《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即日起废止。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开展牌匾有效期自查。过期牌匾须在5月30日前完成清理摘除工作,并将落实情况请及时报至学会秘书处。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学会授牌命名活动和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2.学会授牌命名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联系人:曹博010-65299824

 

 

                                中国航海学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