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5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航学发〔2025〕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航海领域团体标准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大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现依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1.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有利于推广航海领域的水运、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与现行的国标、行标等重复和冲突。

3.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4. 申报的团体标准范围包括航行安全、港口工程、物流工程、智能航运、船舶机电、航道工程、航海遥感、船舶设计、离岸工程、环保生态、航海保障、通信导航、打捞潜水、海洋经济、客货运输、船舶管理、海事管理、船员管理、水运管理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2.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

3. 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 鼓励多家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标准。

5. 申报前可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std.samr.gov.cn/)等查询是否已有相关标准。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5年中国航海学会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清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凌希、饶京川

电 话:010-65299795、13683612468

邮 箱:tuanbiao@cinnet.cn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附件2:2025年中国航海学会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清单汇总表

 

 

中国航海学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