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3-09-18 00:00
今年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由中国船级社全额赞助,按双方协定名称改为中国航海学会CCS航海奖学金。请各院校以适当的形式向学生们宣传中国船级社对航海事业做出的贡献。并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在2013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报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以便学会秘书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奖学金评选事宜。
提示:现在实行的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是2012年5月29日中国航海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的,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网站查阅。申报院校应为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