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黎备忘录在其官网公布2018年港口国监督(PSC)检查年报。2018年,巴黎备忘录成员国开展PSC检查17952次。其中,9368次检查开具缺陷,缺陷率为52%;开具缺陷40368项,平均每艘被检船舶2.3项缺陷;滞留缺陷3171项,滞留船舶566艘次,滞留率为3.15%;禁止船舶进港24艘次。
检查
从巴黎备忘录地区近10年PSC检查数量看,前期总体呈下降趋势,近年来检查总量趋于稳定。2015-2018年,检查总数量稳定在17900艘次左右,相对应的单船检查量稳定在15300艘次左右,这意味着近年来每年单船平均PSC检查频次均为1.17次。
滞留
PSC检查中发现的对安全、健康、环境存在明显威胁的缺陷,港口国检查官会对船舶采取滞留措施,直至缺陷整改合格后方可开航。与2017年相比,2018年巴黎备忘录地区滞留船舶由693次降至566次,降幅达18.3%,滞留率由3.87%降至3.15%,侧面反映出抵港低标准船舶数量的下降。
通过分析近10年滞留数量和滞留率可以发现,年度滞留数量在2011年新检查机制实施后整体上比之前有了明显下降,2018年滞留数量仅为2009年的53%;滞留率则呈现波动状态,以2018年的3.15%为最低。
缺陷
近10年缺陷总量除2016年较2015年略有上升外,总体呈下降趋势(见图),但滞留缺陷总量略有波动,近3年表现逐年降低,特别是2018年较2017年减少较多,降幅达到18.3%。同时,年报指出,PSC检查中至少开具一项缺陷的比例近3年均为52%。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该数据意味着48%的受检船舶可以以无缺陷的形式通过巴黎备忘录地区PSC检查。
年报披露占比排名前五的缺陷类别分别为:消防(13%)、航行安全(12.07%)、救生设施(8.17%)、劳工情况—健康、医疗及社保(7.96%)和证书&文书—文书(7.14%)。在具体缺陷表现方面,2018年巴黎备忘录地区占比排名前五的缺陷分别为:ISM(4.73%)、防火门(2.62%)、航海出版物(2.01%)、海图(1.72%)和油类记录簿(1.64%)。
成员国
目前,巴黎备忘录共有27个成员国,其中8个成员国还加入了其他备忘录组织。在检查数量上,排名靠前的成员国分别为西班牙、英国、意大利、俄罗斯、荷兰、德国和法国,这些成员国累计开展了巴黎备忘录地区52%的PSC检查量;检查量最少的成员国为冰岛、塞浦路斯和斯洛文尼亚。
根据各个成员国近3年单船到港艘次分别占区域总数的比例,巴黎备忘录为各个成员国分配了年度应当完成的“承诺检查量”。
2018年,27个成员国中23个完成了承诺检查量,超额完成比例较高的有加拿大、意大利、俄罗斯、克罗地亚和希腊;未完成的成员国为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英国。
在滞留率上,11个成员国滞留率高于整体平均值3.15%,其中最高的为俄罗斯(7.6%),其次为塞浦路斯(6.1%)和罗马尼亚(5.3%),爱沙尼亚、芬兰和立陶宛共计检查船舶723次,但是未对船舶采取滞留措施。
PSC检查签注有缺陷的报告表现方面,12个成员国PSC检查有缺陷率高于地区整体平均值52.2%,其中最高的是俄罗斯(74.6%),其次为罗马尼亚(73.9%)和塞浦路斯(72.8%),这3个成员国滞留率也在巴黎备忘录地区遥遥领先,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开具缺陷概率最低的为芬兰(17.7%),其次为葡萄牙(20.4%)和瑞典(37.9%)。
认可组织
近年来巴黎备忘录委员会对代表船旗国开展工作的认可组织(RO)进行密切跟踪,并使用类似评估船旗国绩效的方式来对RO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年报中对2018年在巴黎备忘录地区至少开展60次PSC检查的共计32家RO进行了数据分析,使用类似船旗国“黑白灰”名单制度,将RO的绩效等级分为“高、中、低、极低”四个档次,结果与2017年相似。其中,11个成员国绩效为高的RO中,除了土耳其船级社(TL)外均为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绩效为中的RO有15个,其中包含IACS成员中的克罗地亚船舶登记局(CRS)和印度船级社(IRS);绩效为低和极低的RO分别有2家和4家,其中绩效极低的RO为国际船舶检验局(IS)、巴拿马船舶检验局(PSR)、乌克兰船舶检验局(SRU)和哥伦布美洲船级社(COLAMREG)。
如果港口国检查官判断某滞留缺陷涉是由于RO把关不严所导致,那么在PSC检查报告中会勾选“RO responsible”(与RO责任相关)选项,并通知该RO。2018年566次滞留记录中,97次滞留报告涉及RO责任,占比17%。
2018年,巴黎备忘录地区共有15301艘次单船接受PSC检查,其中入级挪威船级社(DNVGL)的船舶达5621艘,占比36.7%,位居所有RO首位,其次为英国船级社(LR)(3689艘,占比24.1%)和法国船级社(BV)(3300艘,占比21.6%)。入级上述3家RO的单船占受检单船总数的82.4%,反映出DNVGL、LR、BV在巴黎备忘录地区船舶检验与发证业务的主导甚至垄断地位。
船旗国
2018年,201个船旗国的船舶在巴黎备忘录地区接受PSC检查,其中巴拿马籍船舶受检2101次,数量最多,占比11.7%,其次为马耳他籍(1531次,8.5%)和马绍尔群岛籍(1501次,8.4%)。
受检船舶船旗国最集中的前八位中除了荷兰之外,与全球其他备忘录受检船旗国情况一致,实际上通过分析年报中全部船旗国数据,悬挂此类船旗的船舶占据了全部受检船舶的近70%。
在受检船舶超过20次的船旗国中,共有22家滞留率高于2018年平均值3.15%,前五位分别为:阿尔巴尼亚(27.6%)、图瓦卢(20.0%)、乌克兰(17.2%)塞拉利昂(15.6%)和科摩罗(15.4%)。中国籍船舶受检42次,被滞留1次,滞留率为2.4%,低于地区均值。
受检船型
2018年,巴黎备忘录地区受检船舶船型占比前五位分别为:杂货船(4916次,占比27.4%)、散货船(3711次,占比20.7%)、集装箱船(1814次,占比10.1%)、化学品船(1752次,占比9.8%)和油轮(1457次,占比8.1%),此五类船舶占比总计为76.1%。
滞留率最高的船型前五位分别为:杂货船(6.3%)、其他类型(5.9%)、重载船(4.1%)、高速客船(3.5%)和冷藏船(3.4%),均高于平均滞留率。值得注意的是巴黎备忘录地区杂货船受检量最大,滞留率最高,这一点与东京备忘录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禁止进港制度
禁止进港制度为巴黎备忘录一大特色,根据巴黎备忘录规则,若悬挂灰名单船旗的外国籍船舶24个月内在该备忘录地区被滞留两次,或者悬挂黑名单外国籍船舶36个月内在该备忘录地区被滞留两次,则船舶在第二次滞留离港后3个月内将禁止进入所有成员国的港口或锚地;若船舶第二次被禁止进港,禁止进入的期限将延长至12个月。如船舶状况仍未按要求改善,船舶将会在24个月内甚至永久性禁止进入成员国港口或锚地。
此外,没有满足主管当局管理要求的船舶擅自开航,或者未驶往指定的修船厂,船舶也可能列入禁止进港名单。禁止进港制度是为了更加严厉打击超低标准船舶,同时保护成员国水域通航、环境安全的一种措施,2018年共对24艘船舶使用了禁止进港。其中,22艘由于多次滞留;2艘由于船舶未驶往指定修船厂。与2017年32艘次的禁止进港相比,禁止进港艘次有了明显下降,降幅达25%。这两年之间的比较尽管是降低的情况,但在整体趋势表现方面,2009-2018年的10年间禁止进港艘次表现为整体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