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批准2017年上半年 新入会会员的通知

中国航海学会关于批准2017年上半年

新入会会员的通知 

航学发〔2017〕43号

各单位(个人)会员: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章程和有关单位(个人)入会的申请,经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审核并报请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吸收以下8家单位和2名个人为我会会员,名单如下:

单位会员名单(非理事单位会员)

1、绍兴市上虞区杭甬运河船闸运营有限公司    

2、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技术分公司

3、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福建海峡北斗导航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5、武汉小舟航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宁波锦德航运有限公司

7、利比里亚共和国海事局驻华代表处

8、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个人会员(普通个人会员)

1、侯佳宁

2、郝铭

请新入会会员自觉遵守《中国航海学会章程》、《中国航海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在享有会员权利的同时有效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学会开展工作,共同推动中国航海事业健康发展。

请新入会会员接到此通知后,按照《中国航海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做好会费缴纳工作,会费标准及联系方式如下:

会费标准:

非理事单位会员3000元/年

普通个人会员:60元/年

联 系 人:曾涛

电  话:010-65299838

中国航海学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