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的通知
航学发[2026]1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教育强国战略,推动航海领域科技发展与学术创新,激励航海领域博士研究生潜心钻研、务实求真,促进高层次航海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工作办法》,中国航海学会现开展2026年度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本次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并正式授予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时间以学位授予日期为准。
2.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属于航海科技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航行与操纵、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安全与环境、智能交通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航海遥感与地理信息、航海通信导航、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工程、海事安全等相关研究方向。
3.在答辩前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著论文、涉密论文、已获或正在参评其他学术团体设立的博士学位论文奖励的论文不纳入征集范围。
二、参评条件
1.论文作者为中国航海学会个人会员,且由学会单位会员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论文在理论、方法、技术或工程应用上有创新性突破,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科研诚信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质量优先、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被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须经论文作者本人申请、导师同意。
3.推荐单位应为具有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或科研机构,每单位可推荐选题与航海科技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4.推荐单位应建立内部遴选机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交推荐情况报告,说明内部遴选流程、审核标准及单位推荐意见。
四、学会向入选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作者及其导师颁发证书,并在发布两年内优先推荐入选论文作者参加学会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减免学会主办学术交流活动注册费,优先推荐担任学会主办期刊兼职岗位等。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中国航海学会指定邮箱:
1.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推荐表(盖章扫描版);
2.与学位授予单位存档版本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版);
3.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推荐汇总表(不用盖章);
4.单位推荐情况报告(格式自拟);
5.其他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
材料接收邮箱:kejibu@cinnet.cn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房斯明 010-65299793/17775374568
2.单位和个人入会咨询:李 莎 010-65299867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推荐表
附件2: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博士论文激励计划推荐汇总表
中国航海学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