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航学发〔2021〕141号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各省、市地方航海学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学会科普服务能力,创新科学传播方式,做好航海科学技术与文化的普及工作,根据《中国航海学会2021年工作要点》,决定筹建航海科普工作委员会,现组织开展首批航海科普传播专家和志愿者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熟悉航海和科普的相关政策,有较广的知识面,有一定的科普实践经验,能够为航海科普事业出谋划策,并牵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

3.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航海科普资源开发、培训授课、咨询、评审等工作。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和组织航海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

5.航海科普专家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研究或管理工作8年以上,有丰富的学术活动或科普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志愿者要求专兼职从事相关科普工作3年以上,参与策划和创作科普宣传和传播作品。

6.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聘期为3年。

二、工作职责

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

1.弘扬新时代航海精神,全面提高民众的航海意识,增加对航海职业的认同感。

2.推动和拓展学会科普工作。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为行业科普工作建言献策。

3.参与学会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参与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考核与认定;参与科普奖项的评审与咨询,并提供独立、真实、客观的咨询意见或技术支持。

5.推动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带动所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发和开放优质科普资源。

6.促进科普创作。围绕学科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等,注重学术与科普相结合,通过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7.增强社会关注度。以展览、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多媒体等传播手段,开展创新示范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行业或学科科普品牌。

8.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等。

三、推荐渠道

1.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

2.请各单位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对照条件推荐适当人选,填写《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个人有愿意从事航海科普传播工作的,可经单位报名并填写推荐表。同一单位可推荐多位候选人。

3.所有报名人员由学会秘书处汇总登记,组织评议后,报理事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被聘为航海科普工作委员会首批成员。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原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以hhkp@cinnet.cn,邮件标题请注明“航海科普+联系人+手机号”。

2.《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推荐表》电子版,可从中国航海学会网站http://cinnet.cn通知公告中下载。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星、郭卫华

办公电话/传真:010-65299861、65299839

电子邮箱:hhkp@cinnet.cn

附件: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专家和志愿者推荐表

中国航海学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