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27 09:25
关于2024年命名满5年的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评审结果的公示
航学发〔2024〕148号
各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航海学会开展对命名期满5年的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核评审工作,并于2024年11月5日在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评审专家组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命名期满5年的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核评审。经专家交流讨论及投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和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两家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被评审为合格。经中国航海学会第六十八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国航海学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星、郭卫华
联系电话:010-65299861、65299836
电子邮箱:hhkp@.cinnet.cn
附件:2024年命名满5年的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评审结果
中国航海学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