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航学发〔20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航海学会正在启动团体标准建设工作,按照学会年度发展计划,现征集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有利于推广航运、渔业、海事、海警等领域和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的航海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

2、申报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3、申报项目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4、申报项目范围包括航行安全、港口工程、物流工程、智能航运、船舶机电、航道工程、航海遥感、船舶设计、离岸工程、环保生态、航海保障、通信导航、打捞潜水、海洋经济、客货运输、船舶管理、海事管理、船员管理、水运管理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2、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

3、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鼓励多家单位联合产学研用协同开展标准制定。

5、申报前可通过“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jtst.mot.gov.cn/) 等查询国家或行业是否已有相关标准。

三、申报材料

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项目清单》,材料(扫描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即可。(邮件主题格式命名为:申报单位+标准名称)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欣    

电  话:010-65299793

邮  箱:shixin@cinnet.cn

附件: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项目清单

                                中国航海学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