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年学术论文的通知

中国航海学会各会员、航海业界各人士: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航海学会(以下简称“我会”)年度学术交流制度,针对以往学会年度学术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开始向业界征集学术论文。欢迎业界广大航海工作者和会员踊跃参加征文活动,积极投稿。
  凡提交论文,积极参与我会学术活动者,将参加我会举办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入选者将不仅获得参加我会“2011年学术年会”和“2011年中日韩航海学会学术交流会”的资格,长期踊跃参与者还有机会被我会推荐成为中国科协高层次专家人选,或被我会向业界企业推荐为从事技术咨询、科技鉴定、项目评选等评审活动的专家,或担当我会在线交流栏目的版块管理员。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或地区学会针对近年来航海生产、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实践,结合行业热点、难点以及社会关注点等话题,积极组织业内人士参与本次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征文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涉及内容
  1、船舶操纵技艺研究与实践;
  2、通航资源开发和利用;
     3、航行安全和权益保障理论研究与实践;
     4、航海人力资源开发和船员职业心理研究;
     5、不良人为因素的预防与消除;
     6、搜救和清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7、航海信息技术研究与建设;
  8、船舶污染防治理论研究与实践;
  9、抵御国际经济环境不良影响的研究与实践;
     10、船舶节能研究与实践;
  11、管理敏感水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12、应用边缘学科理论的研究与实践。
  二、论文征集要求
  1、应征的论文应为文字较为成熟且未曾发表者,并须附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2、应征的论文包括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内容和格式应完全一致;
  3、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将统一承担征文吸纳、受理、筛选、汇总、排序等工作,秘书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征文作者提交的论文;
  4、征文作者应按照征文的内容和专业属性提交给我会对应的专业委员会。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名录附后,联系地址可登陆中国航海学会网站查询;凡内容涉及多个专业的,建议提交给最核心的专业委员会,以争取尽可能靠前的排序名次;
  5、征文作者也可以向所参加的地区航海学会投稿。各地区航海学会收到征文后,应按其内容的专业属性分类,并附书面评价意见后移转我会对应的专业委员会;
  6、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收到征文后,应按其优秀程度予以排序。在确定征文优秀程度时,应优先考虑那些立论和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论文,同时兼顾论文作者的会员资格;
  7、征文作者向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地区航海学会投稿时,须同时向我会秘书处发送论文电子文稿。我会邮箱为:hhxh@wti.ac.cn
  8、论文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6日。纸质文稿的截止日期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电子文稿的截止日期以秘书处收到的时间为准。
  三、征文编辑要求
  1、征文除正文外,还须有“作者简介”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信地址”、“邮编”、“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无此内容者,可能失去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和入选优秀论文的资格;
  2、征文的纸质文稿一律采用A4纸排印,一式15份;电子文稿统一使用Microsoft Word文档编辑;
  3、不论采取何种文稿,征文的“题目”一律用小4号黑体居中编排;“题目”下方为“作者姓名”,一律用小4号楷体居中编排;“作者姓名”下方为“正文”,“正文”字体一律采用5号宋体;“作者简介”一律采用5号宋体齐头编排。如有参考文献,可在“正文”结束后另行书写,字体一律采用5号宋体,其中标题为5号宋体居中编排。
  四、为提高论文的质量,我会将于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开始前通过在线交流的方式,在网站设置的“论坛”公开,供我会会员讨论、交流,以利作者修改完善。为尊重论文作者意愿,不愿于评选活动开始前公开其论文者,建议不要参加本此征文活动。
  五、请各专业委员会收齐征文后,尽快组织专家对收到的征文筛选、排序,并于2011年6月24日前一并报送我会秘书处。

 

                                                                                                                                                         二○一一年一月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