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启用《磁罗经自差表》(2016年版)的通知

中国航海学会关于启用《磁罗经自差表》(2016年版)的通知

航学发〔2016〕95号

 

各磁罗经技术服务分部:

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启用《磁罗经自差表》(2016年版)的通知”(海船员﹝2016﹞555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为船舶校正磁罗经统一使用2016年版《磁罗经自差表》,《磁罗经自差表》(2009版)同时废止并停止使用。

各分部须认真按照该文件要求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了磁罗经校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请辨别《磁罗经自差表》(2016年版)(下称“新表”)与2009年版《磁罗经自差表》(下称“旧表”)的区别,并周知所服务的船方及所辖校正人员。

(一)为改善了硬表置于船上经日晒字迹褪色情况,新表将硬表(带复写功能)放于软表之上。校正人员填写《磁罗经自差表》时,请在硬表上直接使用圆珠笔或硬笔水笔填写。硬表交船方由检查部门查验、软表留分部存档备查。

(二)旧表表头中“功率/马力”的标注为重复,新表取消了“马力”标注。

(三)新表将表中“自差表”栏上调半格,使表格航向标数与曲线航向标数相对应。 

二、在使用“新表”前,分部管理人员须将各磁罗经校正人员手中未使用的“旧表”清理并收回、自行销毁。

三、“新表”启用前,“旧表”不够用的分部,可继续少量申领“旧表”。

四、新表价格不变:每份1.5元。

五、《收费通知单》三联的顺序略有调整,具体为:一联留磁罗经技术服务分部;二联交船公司;三联交船方。

联系人:魏小薇     电话:010-65299792

附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启用《磁罗经自差表》(2016年版)的通知(海船员﹝2016﹞555号)

 

中国航海学会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