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

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通知

航学发〔2023〕58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各省、市地方航海学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有关要求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度“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以下简称科普奖)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推荐(申报)工作按照《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申报)及评定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办理。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航海科普奖每2年评选1次,每次授予不超过15个奖项。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个。

二、推荐(申报)范围

航海科普奖推荐(申报)范围目前暂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类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公开发表的原创科普类新媒体作品。

三、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1. 推荐(申报)单位要求

凡中国航海学会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等)可直接申报。学会各分支机构和各省、市地方航海学会可组织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的航海科普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2. 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奖励办法》和《指南》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中,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应为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新媒体作品为可视化呈现和交互式传播的小视频、FLASH动画、动漫、VR、成果宣传片等,必须为原创作品并拥有著作权,在公众号、微博或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过,并达到一定传播度(点击量或播放量累计在10万以上)。

四、推荐(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年度申报处理。 

五、申报材料

1.《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和有关证明、支撑、说明材料等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件。将PDF文件和推荐(申报)书Word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科普作品为纸质图书的,需提供图书样本3套(最新版本),如被译为其他语种,需同时提供该语种图书样本1套;

3.电子出版物和视频作品需单独拷入U盘或提供作品链接;音像制品需提供1套完整的公开出版发行的录音带、唱片或唱盘。  

4.新媒体作品除提供链接外,还需提供证明作品的传播量、参与度、好评度及点赞量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图。

5.申报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六、申报注意事项 

1. 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并在申报书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2. 凡存在完成人、完成单位或知识产权等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3. 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

4.请各推荐(申报)单位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与把关工作。

联系人:陈星 李甜

联系电话:010-65299861、65299839

传真:010-65299861

邮箱:hhkp@cinne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08室

附件:

1.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申报)操作指南

2. 航海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申报)书

中国航海学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