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航海学会2023年科普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航海学会2023年科普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航学发〔2023〕13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升中国航海学会科普能力建设,努力创新,经航海科普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制定了2023年科普重点工作计划,经学会第四十二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各有关单位。秘书处将协同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工作事项 主要内容 时 间
1 组织业内单位集中申报2023-2027年度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为扩大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覆盖面,提升基地数量,丰富基地类型,于一季度开展一次基地集中申报工作。(集中申报与临时受理基地申请审批工作相结合) 3月底前发布相关通知集中申报
2 建立完善航海科普大使制度 制订《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大使管理办法》。重新聘任一批科普大使。 3月底前发布管理办法并启动航海科普大使评选工作
3 举办2023年全国航海科普周活动 组织策划2023年航海科普展和线上科普专题网页;组织2023年航海科普知识竞赛、匠说航海讲座、青少年航海书画比赛及航海科普夏令营等活动。 3-4月组织策划
5-6月推进实施
7月上旬完成并进行总结
4 开展航海科普丛书和新媒体作品遴选工作 研究制定遴选方案,组织开展征集和推荐工作,形成系列作品。 4-5月完成遴选方案。
9月完成征集和推荐
11月评审
12月发布。
5 组织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3年科学技术奖--科普奖的评选工作 研究完善评选方案,开展申报和评选。 4-5月发布通知;
5-9月申报;
11月评审;
12月公布。
6 组织做好全国性科普活动 在2023年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典赞2023˙科普中国”等活动期间,组织、动员各有关单位、科普专家、志愿者等积极开展科普活动。 每年5月和9月集中组织开展 
7 复核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对命名超过五年的基地进行重新核定。 9月发布通知,10月-11月复核,12月发布复核结果
8 优化 “航海科普”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宣传影响力 进一步提升“科普中国”平台“航海科普”运营账号的数量和发布内容的质量,引导更多志愿者成为航海科普信息员,指导更多业内相关单位、机构等入驻科普中国APP,加强自媒体传播力量和作用。 全年
9 “航海知识进校园”活动 航海科普专家及志愿者进入学校进行科普宣讲,弘扬科学家精神。 由各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和会员单位等牵头,全年统筹开展。
10 研究科普专项资金制度 制定科普专项资金制度,依托科普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对重点科普活动/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资源或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12月

 

中国航海学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