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浙江海洋大学等25家单位为中国航海学会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命名浙江海洋大学等25家单位

为中国航海学会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航学发〔2023〕10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学会第四十九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经公示,现正式命名浙江海洋大学等25家单位为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

学会将为25家单位分别授予“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证书和“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铭牌。证书和铭牌由本团体统一制作,基地命名有效期5年。

请25家科普教育基地,按照《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本单位服务优势、资源优势和独特作用,面向社会和公众,积极开展有效的航海科普教育活动,为弘扬航海精神、增强航海科技影响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新命名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中国航海学会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