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航海领域团体标准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大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现依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有利于推广航运、渔业、海事、海警等领域和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的航海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

2.申报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3.申报项目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4.申报项目范围包括航行安全、港口工程、物流工程、智能航运、船舶机电、航道工程、航海遥感、船舶设计、离岸工程、环保生态、航海保障、通信导航、打捞潜水、海洋经济、客货运输、船舶管理、海事管理、船员管理、水运管理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2.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

3.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鼓励多家单位联合产学研用协同开展标准制定。

5.申报前可通过“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jtst.mot.gov.cn/)等查询国家或行业是否已有相关标准。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2023年中国航海学会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清单,4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步依格

电 话:010-65299829

邮 箱:kejibu@cinnet.cn

附件:2023年中国航海学会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信息表

2023年2月28日

中国航海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