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毁公路恢复工程十月底前完成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洪涝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工程,在深入分析受灾原因的基础上,分级分类施策,科学合理选择恢复、重建、提升等各类工程技术措施,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公路水毁恢复工程,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工程。

灾损评估是恢复重建的重要基础。针对病害类型、病害状况,河北交通将结合地质条件、工程特点,评估其受损状况、通行能力和抵御次生灾害能力。对于抢通的路段,进一步做好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通行安全;对于路基路面,重点检测评估裂缝、整体沉降、支挡结构物的坡面破坏等情况;对于桥梁,重点检测评估上部结构裂缝、墩柱倾斜、桥台开裂等情况。

就评估反映出的问题,河北交通将会同水利、地质等有关部门,发挥省级技术指导组和对口帮扶团队作用,调整优化工程设计,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桥梁抵御灾害能力。对于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区路段和冲刷严重的沿河路段,通过局部改线等方式,尽可能避开行洪河道和灾害易发多发区;对于冲刷水毁严重的迎水路基和桥台,加大基础埋深力度,提升挡墙强度;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农村公路跨行洪河道水毁的漫水桥,优先考虑改建为超洪桥。

方案明确,原路恢复重建工程将按应急养护工程加快审批,普通干线公路由各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各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指导本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作。河北交通将逐一明确实施主体和路线图、时间表,优化建设程序,加强要素保障,配齐专业力量,配足原辅材料,配强施工机械,恢复工程9月全面开工建设,重建工程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此外,河北交通还将实行竣(交)工检测全过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验收内容,对关键检测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真正做到交竣工检测环节监督全覆盖。

转载自: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