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珠海辖区1482名海上遇险人员成功获救

“十三五”期间,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共处置各类海上险情302宗,救助脱险船舶236艘,救起海上遇险人员1482人,人命救助成功率达96.3%。成功处置了“海邦达138”轮进水10人遇险、“珠湾3786”轮进水6人遇险、“港鸿888”轮沉没11人遇险、“深井自0892”轮沉没11人遇险等险情。

5月27日上午,2021年珠海市海上搜救工作会议在珠海海事局召开。会议传达了2021年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会议暨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珠海市海上搜救工作成效,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珠海海事局等39家搜救成员单位和金湾区海上救助协会共50余人参加会议。珠海市副市长张宜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珠海海事局唐万政委主持。

“十三五”期间,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海上救助义务,强化海上搜救机制建设,提升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珠海地处珠江口西岸,通江达海、航运发达。海上搜救应急作为海上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保障航运业安全有序发展,推进双循环发展格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区、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发展、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全年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海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组织领导。要将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分析,发现和掌握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规律性。

要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根据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周密细致地制定分预案,并保持动态更新,确保做到应急有预案、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队伍建设。要把海上搜救应急纳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清单;要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引导;要建立海上搜救应急资源库和专家人才库。

要加强海上搜救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建立完善物资、装备、技术和财政保障制度,采取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必要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优化装备配置和站点布置,保障应急工作之需。

要加强海上险情预防预控。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督促海上船舶及作业人员提前返航或避险。

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搜救应急工作。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严格按照我市《海上紧急救援伤病船员闭环管理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搜救应急工作,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

转载自: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