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河船舶检验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5年修改通报)已按规定程序批准,自2015年3月1日生效,对辖区船舶建造、检验起到指导作用。为帮助海事工作人员理解新的技术修改的关键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点,提高船舶检验质量,保证船舶航行安全,我们决定举办“内河船舶检验技术培训班”。本次培训委托北京产经培经济咨询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5年修改通报》主要内容及条文解读;

2、新技术规则的改动点、改动原因以及如何在以后的审图工作中运行操作;

3、船舶图纸审查过程、注意事项以及船机电专业的难点要点;

4、河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相应建造、营运检验规程;

5、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

6、船舶检验实务。

 

二、邀请专家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各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船舶检验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辖区河船监管及检验业务单位工作人员;主要船舶设计、生产企业及船东代表。

 

四、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8日至21日在桂林市培训(18日报到,19-20日上课,21号返程)。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培训费1800元(含:食宿、师资、场租、教材、市内交通、会务及杂费等)。为了结算方便,请自带现金。

 

六、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培训班会务组,会务组将另行电传报到通知、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可  

联系电话:(010)88463521   88463991 

传    真:(010)88463521

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

电    话:(010)65299795

中国航海学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