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技论文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技论文的通知

航学发〔2021〕24号

 

各地方航海学会、专业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航海科技创新驱动的作用,助力交通强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战略的实施,根据促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的要求,中国航海学会现启动本年度航海科技论文的征集工作,以构建跨领域、跨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的学术交流平台,集成学术资源、追踪学术热点,提高学术交流的实效。

一、征文范围及主题

本年度征文范围包括近年来体现航海领域的科技进步、理论创新、实践应用等已发表和未发表的学术论文。
征文主题与本年度学术年会主题相一致。今年学术年会主题为“平安·绿色·智能”,设置“航海与安全”“航海与环保”“航海与智能化”三个论坛,论文征集工作围绕上述主题开展。

二、论文征集和推荐

各地方航海学会和中国航海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为本年度学术论文征集和推荐机构(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一)论文征集

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围绕主题,动员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开展学术论文(包括已发表和未发表的)的征集工作,做好论文原稿和作者信息等资料的登记和留存,以及推荐准备工作。

(二)论文推荐

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论文进行初审和推荐,6月中旬将征文情况、评审过程、参与专家、评审意见和结论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学会秘书处。每个推荐单位的推荐论文数不超过3篇,推荐多篇论文应有排序。

三、论文评选和奖励

(一)论文复审

学会秘书处根据论文推荐情况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论文进行复审,从中选出比例不超过80%、总数不超过100篇的论文,完成公示、上会等程序后确定本年度优秀论文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演讲和表彰

年度优秀论文的作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学术年会的演讲交流活动。演讲论文应具有较高学科水平和代表性,且作者本人能够到会演讲,拒绝代讲。学术年会期间将评出获奖论文等级,并颁发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充分做好本地区和专业领域内征文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注重与重点单位的联系和作者群的培养。

(二)征集和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查学术不端行为,并注意评审专家回避制度。

(三)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dongsw@cinnet.cn,咨询电话010-65299836。

 

中国航海学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中国航海学会分支机构通讯录

   地方航海学会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