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地方航海学会,各有关人员:

为吸引和鼓励航海领域及相关专业的著名专家、学者、工匠竭诚服务国家航海科技工作事业,根据《中国航海学会会士管理办法(暂行)》(航学发〔2023〕4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士候选人条件

1.具有本团体资深会员资格,且至少有连续5年本团体会龄,积极参与学会活动。

2.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对在本团体和相关国际组织中长期担任重要职位以及在国内外相关机构中担任重要技术或管理职务的会员,可适当放宽。

3.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在航海领域及相关专业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在科研、教学、管理、生产等方面有重大贡献,或者为学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候选人提名

会士候选人提名,本着本人自愿、 严格审核的原则。提名方式包括个人提名和机构提名两种。

会士候选人需填写《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1)。候选人可选择由个人提名或机构提名的方式填报提名表。如选择由个人提名,每位候选人需得到2名及以上有效提名人的联合提名,有效提名人为本团体常务理事或已认定的会士,且每位有效提名人每次仅可提名1名候选人;如选择机构提名,有效提名机构需为本团体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或省级航海学会,有效提名机构每次可提名1名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表》原件,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表》word和pdf版(盖章签字扫描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 2)。

3.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

4.其他要求和说明。《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表》和证明材料分别装成册。各类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秋微 18301563901

联系电话:010-65299798

电子邮箱:lianqiuwei@cinnet.cn

纸质版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层402室。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表》

          2.《中国航海学会会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中国航海学会会士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航海学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