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公示

关于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公示

航学发〔2023〕58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7号)的相关要求,中国航海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经过形式审查、评议等程序,拟向中国科协推荐个人及团队,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异议。
      1.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共七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推荐结果提出异议。匿名的异议、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2.对推荐的个人和团队,需提交书面异议报告,内容应包括异议对象、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中国航海学会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杨越  联系电话:  010-65299793  1381112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