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航学发〔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闻舆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航海学会新闻发布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意见》(科协办发宣字〔2022〕31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国航海学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动科技强国、交通强国、航运强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新闻发布。充分尊重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信息发布,注重互动交流,做好服务引导。

3.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将新闻发布与学会年度重点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善待善用媒体,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调动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二、丰富新闻发布内容和形式

4.明确新闻发布内容。中国航海学会新闻发布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内容:

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规划的发布和解读。

正面宣传。对航海科技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典型人物以及航海文化、新时代航海精神的宣传推介。

舆情应对。对社会关注的航海科技领域热点话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说明情况、表明态度、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凝聚共识。

5.灵活运用发布形式。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部门有关工作会议或接受采访访谈;发送新闻通稿或答记者问;通过学会官方网站或“两微一端”直接发布新闻信息等。加强策划,按照传播规律选择时间节点、明确发布形式、组织发布内容,通过数据、图解、案例等简洁直观的方式,扩大发布范围,提升传播效果。

6.用好媒体传播平台。要满足有新闻采访资质媒体参加新闻发布活动的需求,主动提供素材,积极推荐专家,畅通采访渠道,扩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影响力、覆盖面。加强学会网站及“两微一端”等平台的建设,加强与分支机构、重要会员单位、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等网站和平台的联动,加快信息更新,加大互动交流,完善服务功能。

三、规范新闻发布工作

7.明确新闻发布管理。中国航海学会新闻发布工作在学会党委领导下,由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分支机构未经秘书处同意,原则上不得以中国航海学会的名义自行联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接受社会媒体采访。秘书处组织发布的学会动态、学术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把关;涉及重大活动、敏感问题、意识形态、违纪违规等方面事项,须报学会领导批准。

8.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分管宣传的副秘书长为中国航海学会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负责学会重要新闻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对分支机构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等。分支机构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并向学会秘书处报备,并根据学会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学会新闻发布工作。

9.落实新闻发布责任。中国航海学会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同志是新闻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握宣传基调方向,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学会秘书处学术交流部统筹协调对外发布、舆情应对、媒体沟通工作,组织秘书处各部门、分支机构共同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发布计划,组织重大新闻发布活动。秘书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要主动考虑宣传安排,积极参与发布活动,及时提供口径素材。

四、完善新闻发布保障机制

10.强化新闻发布工作支撑机制。秘书处和分支机构要为新闻发言人和从事新闻发布工作的同志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列席同级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事件处置。秘书处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发布、舆情监测、新媒体运行等工作。要加强新闻发布业务培训和交流。

11.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报告、研判和应对机制,开展网络平台宣传评价。完善舆情报告流程,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充分调动学会系统资源,积极组织权威专家做好热点回应、舆论引导。

12.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学会秘书处将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