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港口装卸运输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指南》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港口装卸运输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指南》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港口装卸运输集装箱碳足迹核算指南》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5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关于征求《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集装箱式移动电源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5年11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闽台海洋科技创新(船舶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在福州成功举办

金秋十月,榕城福州稻菽飘香、天朗气清。2025年10月16日-17日,作为2025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分论坛之一的闽台海洋科技创新(船舶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在风光秀丽的福州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航海学会指导,福建省海运集团与集美大学联合主办,福建省航海学会牵头闽台七家单位共同承办,以“生态海峡,协同呵护”为主题,旨在深化海峡两岸在海洋(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协同发展,推动技术资源共享与创新合作,培育壮大该领域新质生产力。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毅、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治良、中国航海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李世新、福建海事局党组成员董国松莅临会场并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胡亚安出席并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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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汽车运输船载运商品车辆积载与隔离要求》等3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汽车运输船载运商品车辆积载与隔离要求》等3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汽车运输船载运商品车辆积载与隔离要求》、《粮食码头智能排产系统技术要求》、《粮食码头数字孪生平台技术要求》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中国航海智库建言》2025年第一期(总第6期)

关于科技创新发展航运业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摘要】在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航运业亟需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来实现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航运业面临“卡脖子”技术、数智化融合、绿色转型、国际规则参与不足等压力和挑战。为此,建议聚焦重要技术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和关键装备研发等关键领域的突破;加快绿色船舶、航道监测、智慧港口等六大场景应用;推动安全、绿色、智慧领域的标准制定和标准国际化及国际规则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航运业作为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典型行业,历来是科技革命成果应用的重要领域。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清洁能源、新材料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合与爆发式增长,为航运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机遇。

一、航运新质生产力的内涵与意义

(一)内涵特征

关于公布新增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公布新增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航学发〔2025〕122号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中国航海学会对新申报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并经中国航海学会第七十七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且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公示。现将中国航海学会新增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进行公布:

1.“西江故里”桂平航运枢纽文化创意园

中国航海学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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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期满5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期满5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复核结果的通知

航学发〔2025〕123号

依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中国航海学会对截至2025年命名期满5年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核。经专家评审,并经中国航海学会第七十七次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且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公示。现将通过复核的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进行公布:

1.中远海运船员管理天津分公司船员安全体感训练中心

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航海技术科普教育基地

4.大连海事大学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

5.青岛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中国航海学会  
2025年10月15日

简体中文

关于征求《船舶过闸全过程图像AI监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船舶过闸全过程图像AI监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船舶过闸全过程图像AI监控技术规范》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焦凌希 13683612468

       

附件:

关于征求《非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技术指南——装船环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非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技术指南——装船环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5〕6-0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非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技术指南——装船环节》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科技服务部 赵子聪 18801044778

 

附件:

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度第十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度第十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航学发〔2025〕1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中国航海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拟对《长江航道工程绿色建设导则》等9项团体标准准予立项(清单见附件)。

请牵头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建,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同时欢迎各会员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等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

附件:2025年度第十一批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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