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船检与发证授权协议新增远洋渔船业务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与中国船级社在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中国船级社执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与发证协议》。此次签署的新版授权协议,增加了远洋渔船法定检验与发证业务,明确了被认可组织的技术条件和内部管控要求,强化了对被认可组织的授权管理和监督指导,将更好全面落实履约工作要求。

近年来,新的国际海事公约规则不断生效实施,涉及主管机关授权被认可组织的事项不断调整。此次签署新版授权协议,是适应体制改革后落实渔检转隶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被认可组织管理,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局长曹德胜、副局长李宏印,中国船级社总裁莫鉴辉,副总裁孙峰、钟小金、朱恺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出席签署仪式。此次授权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被认可组织的管理更加规范,将更好促进中国船级社发挥主力军作用,推进中国船级社建设迈上新台阶。

转载自: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