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福建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43号)精神,按照本团体年度工作情况及中国科协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团体推荐的4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2014年度工作考核。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对上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要求上报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年度工作考核,激励引导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科普场所、设施,面向公众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开发科普展教资源,提升整体科普服务能力,为提升公众科普素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考核对象

中国科协认定的示范期为2012—2016年的科普教育基地。

 

三、考核内容

(一)科普条件

1. 重视科普工作。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制定完善的科普工作整体规划,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范围。

2. 具有一支常设科普队伍。科普工作有专门分管领导;有专门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开展科普工作管理者队伍;有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骨干人员的素质高。

3. 设立年度科普专项经费。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工作所需的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有科普项目、设施更新维护经费投入;有能够保障基地日常办公的经费及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培训等经费安排。

4. 科普场所和设施具一定规模。科普活动面积稳定,有一定数量的科普画廊(宣传栏)、电子科普画廊(屏幕);有较完善的科普导视和科普标识及其他记载科普内容的设施设备。

5. 拥有较丰富科普展示项目。科普基地展品(标本)、科普广播影视资料库建设及存量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对软、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6. 有完善的科普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具备完备的开放、场馆设施建设、资金预算、日常接待、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科普文件、活动材料、科普志愿者资料、科普设施与资源登记等科普档案。

(二)科普活动及效果

1.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日常科普活动,在本地区、行业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活动。如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技互动体验、科技竞赛、科普巡展、科普工作交流等。

2. 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普)节(纪念)日开展科普活动。

3. 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共同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

4.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年向公众开放天数与参观人数。

5. 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开放,对团体学生免费开放。

(三)科普工作认可程度

1. 认真完成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及科普工作;定期向上级报送科普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网站报送信息、图片和视频情况。

2. 科普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奖励表彰或经常获得上级部门奖励表彰。基地获得科普理论研究奖励,公众对科普基地活动的反馈良好;经常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3. 科普工作具有示范性,如科普教育特点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场所规模较大、科普内容科技含量高;在本地影响较大,在大型科普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示范性。

 

四、组织实施

(一)对2014年度开展的科普工作进行总结。

包括科普工作管理、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宣传、科普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撰写本单位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并登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官方网站”(网址:www.kpjd.org.cn,下称“基地官网”),在线填写《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报表》(以下称《年度考核报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总结和《年度考核报表》(一式两份)报送本团体秘书处。

(二)各考核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本团体将组织对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将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确定年度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奖惩的重要依据。

1. 中国科协将大力宣传获得年度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2. 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通报,认定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基地将取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资格。

3. 年度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魏小薇  电话:010-65299792邮箱:weixiaowei2012@sina.cn

 

 

中国航海学会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