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国内河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国内河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航学发〔2017〕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17〕914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全国内河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船舶技术高级人才的评价和选拔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评审政策执行,即《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1号)和《关于做好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6号)。

 

二、申报要求

1、内河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申请人本人向实际任职单位提出,经实际任职单位推荐,由其上级单位审核把关后统一向中国航海学会申报(无上级单位的由实际任职单位负责申报)。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和影印件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逐页加盖公章确认核准。如有作假嫌疑,即被取消申报资格。有关情况我学会将报备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海事局。

3、申报材料必须规范,不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被提交评委会评审。有关表格式样可从“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专题栏目/高职评评审)查询和下载。

4、填写各表须标明船舶类型时应填写“内河船舶”,须标明申报职务和任职资格名称时应填写“高级船长/轮机长/引航员”。

5、本年度全国内河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的“岗位服务年限”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规格一式2份,贴小2寸照片,照片不得采取打印形式)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必须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此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

2、《单位推荐书》(A4规格原件1份,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3、除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外,其余申报单位(含地方航海学会)应提供其主管部委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A4规格、横排、30份)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

5、《申请全国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由单位按专业分别填报,A4规格,横排,各1份)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

6、《船上工作资历证明》(A4规格,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原件);

7、《任职情况证明》(A4规格,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原件);

8、《安全记录证明》(属地海事部门或任职单位出具认可并盖章,A4规格,原件);

9、《本人业务工作总结》(A4规格,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核心内容不少于2000字,简介、标点不计);

10、《学历证明》(A4规格,影印件,以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最高学历认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1、《中级职称证书》(A4规格,影印件,满足五年及以上要求);没有中级职称证明的船员持一类证书的以考取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持二类、三类证书的以考取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引航员以考取二级引航员适任证书的时间算起满五年及以上认定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需提供上述适任证书影印件、A4规格,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2、《船长、轮机长,一级引航员适任证书》A4规格,影印件,适任证书的有效日期必须超过2017年12月31日,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3、《船员服务簿》(A4规格,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4、担任一级引航员工作任命通知或任命文件的复印件(A4规格,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15、《一级引航员引航艘次记录》(A4规格,单位出具盖章,当年申报截止6月30日前不少于实际担任一级引航员27个月的累计艘次记录);

16、需要提供单位考核资料和个人总结材料(要求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的材料,A4规格,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7、体现申报人相应能力和水平的论文必须提供刊物原件,论文电子版只提供封面、目录及全文。论著只提供封面、目录及全文,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8、申报人论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应有相关学术会议的“通知”、“邀请函”、“会议代表名单”、“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全文”等,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9、其他能够体现申报人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的材料,如获奖证明、证书、公示材料、考核登记表等,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20、每份申报材料档案袋正面应附贴申报材料清单1份(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手机号码、工作单位、邮寄地址及材料明细等准确信息,以便核实情况,不填写的按无联系方式处理;

21、近期小2寸证件照片2张。

上述材料原件、影印件及复印件均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均须提供纸制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U盘方式申报,要求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申报单位将以上所需材料于2017年8月31日17:00时前提交至中国航海学会,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11室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杨连仁   邢燕

手  机:18641584080  13521803130

联系电话:010-65299795

附件: 1.电子版申报要求

中国航海学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