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召开2022年航海科技奖申报及成果评价培训会

为帮助各单位了解掌握《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办法》及《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单位航海科技奖申报及成果评价工作的开展,中国航海学会于4月16日组织了2022年航海科技奖申报及成果评价培训会。会议由刘顺副秘书长主持。来自全国航海领域30多家单位的100余位科技管理人员和项目研究人员在线上参加了培训会。
        中国航海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张宝晨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今年科技评奖和成果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他表示,首先科技工作者应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要求,使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发展、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其次,要坚持抓住本质、突出水平、注重效果三个原则;第三,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加强学风建设、严守道德底线;第四,科技奖励应该更广泛地为促进行业发展服务,更有效地为航海科技创新服务,更有质量地为高水平自立自强服务。
        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水运科学研究院胡亚安所长结合国家科技奖、航海科技奖获奖项目实例,分享了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申报及成果评价经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张华庆副院长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朱建华副院长,分别结合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及重大工程类项目实例和社会公益及软科学类项目实例,介绍了科技创新内涵及科技创新点要求等内容。刘顺副秘书长和学会科技服务部专家孙敦屏分别对奖励申报要求和奖励办法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最后,学会闫晓波秘书长在会议总结时对授课专家和全体参加培训的航海科技工作者表示感谢,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航海学会的工作,共同助力航海科技的发展。
       本次培训加强了各单位对航海学会科技奖励办法及成果评价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的理解,为今后各单位航海科技奖申报及成果评价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