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一、2023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技进步奖项目

特等奖(2 项

1.海船智能航行关键技术研究与“智飞”轮示范应用

主要完成人:张宝晨、史世武、耿雄飞、姜海鹰、张鹭、王晓原、蔡玉良、殷非、苏丽、马枫、王玉林、于巧婵、朱慎超、王勇、孙武、姜雨函、文捷、李亚斌、徐加庆、董晓斐、杨宗伟、洛佳男、孙旭、刘彬、王立鹏、刘东航、姚望、余锦超、俞毅、沈洪福

主要完成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智慧航海(青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青岛航运发展研究院、华洋海事中心有限公司

2.乌江构皮滩超高水头组合式多级升船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未定义

关于征求《螺旋卸船机安全技术要求》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螺旋卸船机安全技术要求》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航学发〔2026〕2-0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学会组织编制的《螺旋卸船机安全技术要求》和《在航船舶排气污染物傅里叶红外光学遥测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将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送给贵单位。

请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前将意见、反馈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tuanbiao@cinnet.cn

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感谢贵单位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科技服务部 赵子聪 18801044778

 

附件:

中国航海学会召开2026年分支机构工作会

1月30日,中国航海学会在京召开2026年分支机构工作会。理事长严新平、常务副理事长李世新、副理事长初北平、秘书长刘顺,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以及学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会,会议由刘顺秘书长主持。

刘顺秘书长通报了2025年度分支机构考核结果,共有6个专委会获评优秀等级、21个专委会获评合格等级。通信导航专业委员会、救助打捞专业委员会、船闸专业委员会、极地航行与装备专业委员会、水运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委员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等6家优秀专委会分别围绕对接国家战略、服务行业发展、促进学术交流等主题作经验交流,为各专委会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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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卡洛斯到访中国航海学会

1月29日上午,2025年新晋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卡洛斯·格德斯·苏亚雷斯(Carlos Guedes Soares)到访中国航海学会,与学会代表围绕航海领域学术活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学术建设等内容进行交流。学会秘书长刘顺,副秘书长刘颖、吴兵,以及期刊编辑部、科技服务部代表参加了会谈。

学会向卡洛斯院士的当选表示祝贺,系统介绍了学会在科技服务、学术交流、智库建设、科技期刊等方面的进展与取得的成果,回顾了卡洛斯院士多年来参与和支持学会工作的亮点。双方就下一步增强学会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和航海文化国际传播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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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大使申请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航海科普”品牌形象,调动广大航海科技工作者更加积极投身科普事业,发挥航海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大使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航海科普大使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凡中国航海学会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以及地方航海学会,均可向本团体推荐航海科普大使候选人。

2.凡中国航海学会的个人会员,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推荐。退休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所在省、市地方航海学会进行推荐,或联系本团体秘书处,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由秘书处统一推荐。

(二)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学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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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丰富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类型,提升科普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科普需求,根据《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国航海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航海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范围和第三章申报条件的高校、展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或依托单位)须为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加入会员,并同时准备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材料。

3.单位会员申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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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航学发〔202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航海领域团体标准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大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现依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开展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

一、申报原则

1.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有利于推广航海领域的水运、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与现行的国标、行标等重复和冲突。

3. 申报的团体标准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

关于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航海学会2025年全国科普月优秀作品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推荐2025年全国科普月优秀作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基于我会在全国科普月平台发布的科普活动,由学会秘书处牵头认真审核有关作品内容,从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遴选出科普展览1项、科普展演1项、科普活动案例3项,共计5项科普作品,现对拟推荐的科普作品予以公示。

1.科普展览:

(1)“明朝造船记”百展百课系列科普活动

2.科普展演:

(1)家门口的科普乐园—南山村儿童之家深海科普基地建成暨首场深海科普系列展演

3.科普活动案例:

(1)2025年全国航海科普季收官暨“匠说航海”科普讲座

(2)“海洋强国梦 科普我先行”水上安全和海洋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3)2025北京城市副中心青少年帆船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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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中国航海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航学发〔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中国航海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拟对《绿色航运走廊评价指南 第1部分:沿海》等2项团体标准准予立项(清单见附件)。

请牵头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建,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同时欢迎各会员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等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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