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航道航标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航道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实现内河航运现代化的关键。为了贯彻新《航道法》、《内河通航标准》(2014年版)等政策法规,为进一步加强临、跨、拦河建筑物的规范管理,提升航道养护管理水平,我们决定举办“航道航标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委托北京产经培经济咨询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航道法》立法背景、立法意义、行政处罚讲析、法律条款解读;

2、2014版《内河通航标准》重要条款释义等内容;

3、通航论证报告编制审查注意事项;

4、涉航建筑物事中事后监管技术分析和航道行政管理案例剖析等;

5、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

6、航道行政事项、航道行政执法及案例解析、航道执法文书规范等;

7、航道维护计划编制、航道维护管理台帐记录、航道养护管理规范等。

二、邀请专家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部门、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2日至15日在海口市培训(12日报到,13-14日上课,15日返程)。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培训费1800元(含:食宿、师资、场租、教材、市内交通、会务及杂费等)。为了结算方便,请自带现金。

六、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培训班会务组,会务组将另行电传报到通知、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新  

联系电话:(010)88461060   88461053  

传    真:(010)88461293

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

电    话:(010)65299795

 

中国航海学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