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总政治部办公厅、武警部队办公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主题,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创新创业人员、科技人员、科普传播、讲解和科普志愿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科普传播能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基地联盟
三、赛事安排
1.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负责各自系统的预赛。
2. 决赛时间:2015年5月27-30日。决赛地点在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市广州大学城科普路168号)。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直辖市、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武警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或观摩比赛。
2.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从事科普讲解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或兼职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参赛,均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等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3. 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其它参赛费用。决赛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4. 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12日之前完成报名。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基地联盟 罗静婷、罗婉艺、杨玉娟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3826083392、13660677212、15813316776
邮 箱:153754768@qq.com、1850666282@qq.com、 99451409@qq.com
联系人: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张熙 阚亚琪
电 话:010-58881772,58881783
传 真:010-58881766,58881783
科技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