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青少年优秀航海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地方航海学会,航海院校,航海科普教育基地:

为了弘扬航海精神,树立青少年认识海洋、关心海洋、热爱海洋的意识,增长航海知识,陶冶情操,激发他们共筑“海洋梦”的热情,中国航海学会与中国船级社决定,在成功举办的两届“全国青少年优秀航海作品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航海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种类征集范围

(一)文字类:本人独立完成,记述参与航海方面的活动经历与感受(航海夏令营、航海院校生活、参观航海、海洋类博物馆及相关旅游活动等),文体包括:作文、诗歌、日记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

(二)摄影类:记录、艺术、人像、风景等与航海内容有关的摄影作品。由本人完成,须注明完成时间、地点、使用设备等。

(三) 美术类:本人独立创作并完成的、与航海有关的绘画、动漫、平面设计等。

本团体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子女、在校航海院校学生、全社会关注航海科普的青少年,家长和其他人员不可参与或代替。

欢迎由学校组织参加活动、统一提交参选作品。

(四)少年组:13周岁-17周岁;

(五)青年组:18周岁-25周岁。

 

二、作品报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统一寄送至《中国船检》杂志社。

(二)提交作品

1. 作品参选表(见附件)

2. 作品纸质版(A4)、电子版(动漫作品不提交纸质版),同时报送。

3. 报送作品时间:2015年7月10 日-9月10 日(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4. 电子版发至:hhkppx2015@163.com

5. 摄影类作品须为原图。

6. 书法类作品须为原稿。

(三)下列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1. 作品提交不完整的;

2. 非本人独自创作并完成的;

3. 上两届已提交过的。

 

三、奖项设置

(一)按年龄组、作品分类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0个。

(二)各奖项可空缺。

(三)特别优秀的作品可给予相应荣誉及奖励。

 

四、作品评审与奖励

(一)本次活动由中国航海学会与中国船级社联合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

(二)按择优入选的原则,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专业评审。

(三)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认。

(四)获奖作品由中国航海学会及中国船级社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获奖作品将在主办单位相关刊物、网络等媒体上展示,部分作品收入宣传图(文)集。

 

五、凡参加征集评选的作品概不退还,活动办公室对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魏小薇  严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01室,

邮编:100013

电话:(010)65299792,传真:65299796,QQ:563956690

(二)《中国船检》杂志社,联系人:刘萧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船检大厦701室,邮编:100007

电话:010- 58112197,传真:010-58112902

 中国航海学会      中国船级社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