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 助学金颁发仪式在武汉理工大学举行

2019年12月9日,2018-2019学年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会助学金颁发仪式在武汉理工大学隆重举行。中国航海学会原理事长、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大使、该助学金倡议者徐祖远出席了颁发仪式并与会学生做了互动交流,在交流过程中勉励学生积极投身于航海事业,为建设交通强国贡献出一份力量,成为航运业的优秀人才。中国航海学会秘书长闫晓波宣读了受助的学生名单。仪式由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熊兵主持。学会培训教育部主任助理徐静组织筹划并参加了颁发仪式。

首先,参加仪式全体人员观看了长荣集团50周年简介宣传片,该影片记录了长荣集团从海运起家的发展历程。

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王世杰在致辞中表示张荣发先生作为航运界的引领者,为我国乃至世界航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在经营企业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在文化教育、社会公益等领域都做出了卓越贡献。张荣发先生献身航海、热心公益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张荣发基金会执行长钟德美女士在致辞中对建立该助学金给予支持的有关人士表示感谢,强调了捐赠意义深远,表达了紧密合作联系,对获奖的学生表示祝贺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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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航海奖学金评选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

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航海奖学金评选结果的通知

航学发〔2019〕29号

各有关院校:

2017-2018学年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航海奖学金共有15所院校88名学生申报。按照《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团体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根据八届十次理事长办会会议决定,奖评审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本团体和中国船级社的合作协议,本年度奖学金名称为“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航海奖学金”。

二、15所院校88名学生获得2017-2018学年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奖学金”,其中特等奖1名获得奖学金1万元,其余87名学生名获得奖学金1500元(名单附后)。

三、获得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航海奖学金的院校和学生名单将在近期出版的《航海技术》杂志和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上公布。

附件:2017-2018学年中国航海学会-中国船级社奖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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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会 助学金颁发仪式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2018年12月18日,2017-2018学年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会助学金颁发仪式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隆重举行。中国航海学会原理事长、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大使、该助学金倡议者徐祖远出席了颁发仪式并与长荣海运台北总公司副协理李华龙为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代表颁发证书,他们鼓励受助学生放下经济压力的包袱,勤奋学习,成为航运业的优秀人才。中国航海学会常务理事长曹迪宣读了受助的学生名单。学会培训教育部主任助理徐静组织筹划并参加了颁发仪式。仪式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卫兵主持。

今年是长荣海运成立50周年,参加仪式全体人员观看了长荣集团50周年简介宣传片,该影片记录了长荣集团从海运起家的发展历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万健在致辞中表示要立足传承航海文化,促进了航海学科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航海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对张荣发基金会倾情于奖助清寒,传承海事文化等慈善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感谢。

张荣发基金会执行长钟德美女士在致辞中对建立该助学金给予支持的有关人士表示感谢,强调了捐赠意义深远,表达了紧密合作联系,对获奖的学生表示祝贺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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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海學會張榮發助學金管理章程(2016年修訂)

「中國航海學會-張榮發助學金」管理章程

2013年12月20日中國航海學會第七屆理事會第六次理事長辦公會議通過2014年03月10日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通過

2016年5月修訂

一、總則

張榮發先生為推動航運發展,培育航海人才,鼓勵海事院校航海科系家境清寒學生勤奮學習,學以致用,特於中國航海學會捐贈設立「中國航海學會-張榮發助學金」,並制訂本管理章程,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二、評選條件

(一)對象:海事院校(附件一)有志上船工作且家境清寒的學生。

(二)條件:凡申請及獲得本助學金者必須為家庭經濟確實清寒之學生,且具備以下條件,若有突出表現者優先:

1.品學兼優,遵守紀律,團結互助,身體健康,體育成績合格。

2.學年英語成績為同年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或通過英語四級考試。

3.積極參加海上訓練,有為發展航海事業而獻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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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

(2012年5月29日中国航海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

 

一、宗旨

为鼓励各水上院校航海专业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专业,立志为发展祖国航海事业而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特设立本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航海学会单位会员中的航海院校本科、专科,以及航海中专学校上船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每学年评选人数为:上船专业在校学生人数每400人评选1名;不足400人的按1名计算,超过400人的按1/400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评选人数。

 

三、奖励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航海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具有立志上船工作,为发展航海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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